证券代码:872712 证券简称:安诺科技 主办券商:开源证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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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
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一、基本情况
相关文书的全称:关于对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孔徐生、杨鹏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[2023]73号)
收到日期:2023年 7月 5日
生效日期:2023年 7月 3日
作出主体: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
措施类别:行政监管措施
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:
姓名/名称 | 类别 | 具体任职/关联关系 |
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| 挂牌公司 |
孔徐生 | 董监高 | 挂牌公司董事长 |
杨鹏博 | 董监高 | 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 |
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:
二、主要内容
(一)涉嫌违法违规事实:
截至2023 年4月30日,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。上述行为,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。
公司董事长孔徐生、董事会秘书杨鹏博未按照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忠实、勤勉地履行职责,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
(二)处罚/处理依据及结果:
根据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安诺科技、孔徐生、杨鹏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三、对公司的影响
(一)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:
上述事项对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、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起到了警示作用,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。
(二)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:
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。
(三)不存在因本次处罚/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。
四、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
今后,公司将严格按照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、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完善公司治理、诚实守信、规范运作,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,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吸取教训,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。
五、备查文件目录
《关于对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孔徐生、杨鹏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[2023]73号)。
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23年 7月 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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